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之一。联系我区实际,乡镇机构改革在即,愚以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亟需加强基层经管机构体系建设。 一、经管部门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经管部门从事的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是对农村各生产要素进行组合,并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改革和完善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过程。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农业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其基本职能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一个基础”。“三大管理”,即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三项指导”,即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指导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个基础”,即农村经济统计。这些工作牵涉到整个农村社会稳定、农业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涵盖了“三农”的方方面面,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都要靠他去贯彻执行和落实,可以说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特别是最前沿的乡镇经管站是党在农村工作的代言人,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独特而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当前农村经营管理体制不顺导致农村问题层出不穷 党和国家历来对经管机构的设置都非常重视,自合作化时期开始就建立了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从50年代开始中央到乡镇都有经管机构体系,其工作职能、人员编制原来都属于行政编制,经费原来都属于财政全额拨款。近年来,由于农经管理体制不顺,特别是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地方农经管理职能被削弱,因为待遇低,工作经费不落实,一些业务骨干工作不安心,有条件的都通过各种渠道另谋他职跳出“农门”。许多乡镇一级农经管理工作名存实亡“断了线”,广大农经工作者都憋着一股气,觉得农经工作重要,而地位低下,职责刚硬,而手段弱化,任务繁多,而待遇很少。因为具体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经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发挥,影响了党和国家农村政策的贯彻落实,也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例如农民负担的频频违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层出不穷、乡村债务的恶性增长、农民群众上访不断等问题都与领导不重视农经工作,导致农经工作缺乏权威、手段弱化、经费奇缺、士气低落有关。 三、中央、省、市对基层农经体系改革已明确政策指向 农业部、中央编办、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农经发[2003]5号)和国发[2006]30号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先后明确指出:“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不再列入农技推广体系,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等项经营管理工作列入政府职能,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确保履行职能”。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指出:“按照农业部、中央编办、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不再列入农技推广体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职责,相应设置内设机构”。 四、建议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健全有权威的经管工作机构 要把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农民减负、农业增收、农村稳定、农业发展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首要的问题就是亟需造就一支有地位、有权威、有手段、有经费、有信心、有素质、有能力的农村经营管理队伍。从职能职责来讲,农经部门从建立以来一直从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业综合统计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等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是个地地道道的行政单位。从服务对象来讲,农经部门是直接对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不向农民提供产品和劳务服务,农经部门没有一项面向农民收费的职能,全靠财政拨款维持运转,全然不具备事业单位的特点。因此,建议区委、区政府尽快落实中央关于“要建立健全有权威的工作机构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的要求,按照四部委《关于印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及市委编办、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我市乡镇机构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乡镇经管站从农技推广体系中分离出来,赋予其行政执法、行政监督、行政管理职能,人员编制列入政府公务员序列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经费列入政府预算。为确保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延续性,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从现经管站在岗工作人员中按照公务员招录办法择优录用。人员编制数的确定,依据多年来实践的情况,以及目前乡镇机构改革重新核定编制情况,原则上按照农业人口1万人以下配备编制2人,1-2.5万人配备编制3人,2.5万人以上配备编制4人比较适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