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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县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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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仲裁机制 依法维护农民权益
2007-07-11 查阅次数: 825
表日期:2007年6月17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浙江省温州市农业局 王蛟虎  本页面已被访问 126 次

    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的各类纠纷,浙江省温州市积极组建仲裁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对仲裁制度建设、规范审理程序、保障办案质量、开展研究面,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取得的成效
    (一)探索了可行的仲裁机制,破解了投诉无门的“三难”怪圈。该市自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以来,已从政府部门”很难插手”、村级组织”不愿协调”和法院“不予受理”这样的一个“三难”境地,走到了现在的”投诉有门”。可以说,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开辟了当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新纪元,填补了机制上的缺陷。截止2006年,市仲裁委已受理仲裁申请102件,已审理结案61件。根据回访情况显示,除了尚未到期生效的案件,大部份都已顺利执行。
    (二)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弱势农民的合法权益。如苍南县有一个农民因为一直要不到应得的承包地,已经告了20多年的状,从乡镇办事处逐级告到中央,虽然先后有3位县领导曾作过明确批示,协调会、调解会也开了好多次,但一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上法院又被驳回,与村里关系搞得越来越僵,当事人曾表示绝望。该案被列入省联席会议”四访”件督查、督办的温州市3个重点信访案件之一。通过土地仲裁机构的仲裁,得到了承包地。该农民拿到裁决书后,给仲裁委送来了一块牌匾。鹿城区一农民老汉,与改嫁的媳妇为一块土地的承包权发生争议,闹了十多年的纠纷,村委会和乡司法办就此事进行过多次调解,后来还起诉至鹿城区法院和市中级法院,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市仲裁委受理后,对该案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历时数月,终于理清了完整的证据链,作出了明确裁决。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当事人感动不已,执意送来大红锦旗致谢。
    (三)更好地实现了社会公平,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农村土地承包面广量大,纠纷情况错综复杂、政策性强、解决难度大。由于温州人多地少,农村人均还不到3分地,过去妇女基本不下田,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也基本无承包土地,但在土地征用补偿的时候,有些地方将之直接与承包面积挂钩,导致这些农村集体资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遭到了严重侵害,此类问题成为社会热点。有段时间乐清市长和农业局长的办公室经常挤进此类上访农民,有时连中饭也不让吃。现在,凡是开始受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的地方,此类信访几近绝迹,群体性闹事事件也得以平息。前几年,他们受理土地承包越级上访案件一般每年都在50件以上,而且只能批转各县自己处理。近两年降到只有区区数件,且都很快转到各仲裁委依法受理。乐清、苍南、瑞安仲裁委都曾受理过申请人达上百户的群体案件。瑞安市有一个重点信访案件,涉及174个农户,在仲裁委作出公正裁决后,村民们非常感动,特地送来”清正廉洁树榜样,执政为民传佳话”、”功在千秋万代,尽心为民办事”两面锦旗。可见仲裁方式既克服了信访渠道解决问题周期长、成功率低的问题,又避免了民事诉讼程序复杂、成本高的问题,及时有效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纠纷,维护了社会公平和农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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