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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经管总站2008年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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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14 查阅次数: 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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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经管总站2008年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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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2008年2月21日 出处:中国农经信息网 作者: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 经管总站 |
2008年经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发[2008]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三农”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和完善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和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努力推动与之相适应的现代农业制度、新型生产关系构建,为实现部里中心任务,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机制活力和体制支撑。 一、以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基础,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一)切实抓紧抓好延包后续完善和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工作 。继续抓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专项治理任务。抓紧开展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强土地承包档案规范管理。加强机动地等农村集体土地其他承包方式的规范管理。 (二)健全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备案制为重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和服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正确引导农户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认真总结各地开展土地流转服务的经验,以提供流转信息、开展政策咨询、指导合同签订、完善中介服务为重点,不断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推动健全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完善解决农村土地突出问题多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四)加快农村土地承包配套法规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立法工作,争取该法律尽早出台。推动地方抓紧制定《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的起草调研工作。 (五)大力宣传农村经营体制改革成就。围绕农村改革30周年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5周年,认真总结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创新经验,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普及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进一步营造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社会氛围。 二、以加强制度建设为着力点,构建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六)完善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继续推动各省(区、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抓紧制定《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积极组织实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试点,探索建立以政府补助资金为引导、筹补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投入新机制。 (七)推动解决农业用水费用过高问题。推进减轻农民水费负担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田水利投入和鼓励农民节水的新机制。进一步规范水费征收管理,坚决制止各种搭车收费行为。 (八)狠抓突出问题重点治理。继续对部分农民负担较重、问题较多的县(市)实行检查、整改、立制全程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治理。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减轻大湖区农民负担综合改革。深入开展对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集中抓好农民建房多收乱罚、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等三方面的治理。 (九)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制度法规。重点建立健全五项制度: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同时,把修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作为工作重点,加快修订步伐。 (十)加大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农民反复上访、长期难以解决的重点问题的督办。重点督办查处修路强行向农民摊派集资、变换形式向农民乱收费和平调、挪用农民各种补贴补偿款等三类问题。组织农民负担检查,推动各地坚持农民负担检查制度,不断提高检查质量。 三、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为核心,积极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十一)继续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加大培训力度。研究修订《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定下发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意见,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 (十二)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式和途径,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十三)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管理办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滩涂、水面等资源开发利用的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制度。 (十四)加大开展农村审计工作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审计情况调研,摸清全国农村审计工作状况。总结地方审计工作经验,研究农村专项审计新思路。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完善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配合做好有关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积极配合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最新动态,修订相关文件,提出清理化解村级债务的建议。加强对乡村债务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化解村级债务问题调研,探索建立化解村级债务和防止新增债务的管理机制。 四、以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主线,依法指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十六)继续抓好配套法规制度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出台法律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信贷支持政策,共同研究制定和完善建设项目、农业保险、用地、用电、绿色通道、自营进出口以及人才支持等政策措施,解决法律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地方加快立法进程,抓紧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 (十七)进一步加大项目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扶持资金规模,加强示范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主产区,重点引导、支持一批优质粮食、油料、生猪、奶牛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各地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申报实施相关支农建设项目。 (十八)大力加强培训教育工作。争取将“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金色证书’计划”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范畴,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工作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辅导员队伍。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培训工作。 (十九)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普及工作。在“五五”普法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进一步营造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 (二十)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从2008年起,组织开展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活动。农业部将从省级示范社中每年择优培育100个左右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做大做强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高、出口能力强、服务设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的示范专业合作社。 (二十一)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程推广普及到农户,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规模化、标准化、安全化生产。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认定,统一品牌、包装和销售,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发展“一村一品、一品一社”,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带、产业群。 (二十二)依法加强各项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研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业务指导操作规范。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法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制订章程和建立成员账户为重点,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财务会计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盈余分配制度。组织动员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有关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等活动。加强信息服务,建设好“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 五、以优化发展环境、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和一村一品 (二十三)深入推进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推动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培育壮大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和有社会责任感的龙头企业,创立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引导优势企业向优势区域集聚。鼓励、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与农民确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完善对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制度,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指导和服务。 (二十四)完成新增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会同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八部门,严格按照认定办法和评审程序,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拟进入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进行审核,经媒体公示后以八部门文件正式确认。 (二十五)完善农业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继续开展“龙头企业+中介服务组织+农户”的试点工作,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合同、股份合作等形式,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让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更多实惠。 (二十六)开展农业信贷担保试点。从农业产业化专项中安排一定资金,依托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信贷担保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信贷担保途径。 (二十七)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开展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示范,总结推广龙头企业发挥资本、技术、信息、市场等优势,通过产业带动、村企互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外向牵动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业产业、兴办公益事业、美化农村环境的做法和经验,引导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 (二十八)深入推进一村一品发展。启动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命名一批有特色、有品牌、有市场并形成产业优势的专业村和专业乡镇。组织召开一村一品国际研讨会。开展一村一品统计调查,总结各地发展经验,提出下一步支持发展的政策建议。 六、以增强服务能力和活力为目标,积极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 (二十九)继续推动体制改革。以实现政府公共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为目标,指导各地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重点强化公益性职能,健全机构队伍,理顺管理体制。密切关注改革动态,切实加强情况调度,积极做好沟通协调,继续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十)大力推动机制创新。以提高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活力和效率为目标,指导各地创新基层农技推广运行机制,重点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考评体系,改进推广方式。继续抓好运行机制创新试点,为全面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提供示范和借鉴。 (三十一)着力推动财政保障。以提升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加强推广条件建设,改善农技服务手段,加快人员知识更新。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建立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等农技推广基础性建设,强化农技人员培训,确保公益性职能有效履行。 (三十二)积极推动法律修订。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各地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积极会同有关方面,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法>修订调研,围绕修订法律的必要性、总体原则、基本思路、重点内容等,及时提出建议,争取尽早列入立法规划。 (三十三)切实抓好基础工作。进一步抓好农业科技示范场项目建设,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建设质量,为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创造条件。进一步抓好农技推广体系发展监测工作,提升监测水平,提高数据质量,为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提供依据。 七、积极参与做好有关农村社会事务,进一步加强农经统计、宣传工作和体系建设 (三十四)做好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继续配合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以及防治艾滋病政策知识宣传教育、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全国乡村青年才艺风采大赛等有关农村社会事务工作,积极提出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三十五)加强农经统计和宣传工作。掌握农村经济组织运行信息,掌握党的农村政策进村入户情况,是经管系统的优势,要进一步加强农经统计工作,提高分析、研究和预测能力,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加大农经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农村改革30年来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弘扬农经精神,推动农经事业不断发展。 (三十六)抓好农经体系建设。加强指导,组织开展基层农村经营管理系统机构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农村经营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机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完善措施,切实强化经管职能,加强队伍建设。 八、扎扎实实抓好经管司站自身建设 (三十七)自身建设总体要求。经管工作面临的任务重、难点多,情况新、要求高,要按照“开阔眼界、放宽胸怀、创新思路、提高技能、超前谋划、把握主动、强化协调、形成合力”的32字总体要求,重点提高“两个水平”,加强“三基建设”,增强“四个能力”。 (三十八)提高“两个水平”。一是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的新形势下,做好经管工作,首要的是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强,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精髓,吃透中央精神,吃透国情和“三农”改革发展实际,始终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思想上的清醒,作风上的廉洁。二是切实提高业务建设水平。把经管工作置于“三农”改革与发展,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大背景下,推动干部职工业务建设再上台阶,加强相关基础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深化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认识和研讨,准确把握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 (三十九)加强“三基建设”。一是大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之风,掌握基层情况。深入基层,进村入户,通过完整、全面的典型调研,准确分析把握各地的创新实践。二是坚持严谨细致、求真务实之风,完善基本数据。善于用客观、翔实的数据说话,不断完善经管工作的基本数据库。三是倡导交流总结、研讨问题之风,积累基础资料。加强政策类、法律法规类、基础理论类、调研和课题类基础资料的汇总和分析,弄清各项工作的来龙去脉,问题症结,未来走向等。 (四十)增强“四个能力”。一是不断增强调研分析能力。紧跟形势任务变化,紧跟基层实践创新,及时了解、研究、总结新的典型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建议。二是不断增强工作执行能力。勇于突破难点,善于化解矛盾,有效解决问题,创造性地抓好部党组各项部署要求的落实。三是不断增强协调协作能力。适应经管工作与各方面关联度越来越高的新情况,增强协调协作意识,讲求协调协作艺术,注重协调协作效果。四是不断增强和谐司站创建能力。从合署办公的实际出发,大力倡导识大局、顾整体,干部职工之间为他人着想,予他人方便,理解、谅解为重的理念,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不断增强司站队伍的凝聚力、吸引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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